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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文件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12:00
会议地点:江苏议事园酒店
参会人员:
冯异香、王德明、张光生、李树、胥林花、陈振乾、黄海、郭敏、丁震、李健生、彭梦怡、刘甲、柏云、许纲熙、孙丽莎、张驰、李军、韩晓霞、杨云飞、蒋辽远、王蔚、刘海东。
会议记录:韦京育
会议内容: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快学会成立进程,2017年11月10日学会筹备组召开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第一次筹备(扩大)工作会议,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各发起人单位代表和特邀嘉宾以及学会临时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邀请江苏省科协学会部副部长冯异香出席会议。会议由拟任理事长王德明主持。
会上首先由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黄海做《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筹备进展工作情况汇报》,向全体代表汇报筹备工作情况,介绍了学筹备工作最新进展,学会各组织机构(理事会、监事会、各专委/工委)机构及人员数量设置,并通报会员发展情况。目前筹备期间暂定5个工委、8个专委,学会成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新增工委和专委。
省科协学会部副部长冯异香代表省科协听取汇报,对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并就新形势下省科协对社会组织的新要求和政策做了细致的说明。冯异香对学会成立流程、第一次召开会员大会前期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冯部长重点强调:(1)社会组织治理结构即学会组织架构设置、社会组织治理方式即学会配套规章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部分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部分职权。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各专委、工委为理事会下设机构(不作为秘书处下设机构),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可按需要,设置多干个部门与科室,如:学术交流部、组织工作部、会员管理部等。(2)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构应把握三个关键点:一是明确理事会与秘书处的权责关系,秘书处作为操盘手,不能乱作为、瞎作为,理事会、秘书处应明确职权分工,严格在各自轨道上行驶;二是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三是要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规范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3)秘书处汇总各专委/工委的工作计划,上升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意志,再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发布执行、组织实施。理事会作为学会权力机构、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秘书处作为执行机构实现三足鼎立,互相制约、有效运行。
拟任理事长王德明就学会章程、会员条例等规范文件修订情况、会员发展工作征求与会代表意见。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意见:按照科协相关规定,会员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社团组织,理事人数应不超过80人,本学会确定理事人数为60人;理事人数应该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1/3,本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在180以上,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50%的等额选举。
(三)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与会代表先后发言,对下一步的筹办和今后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议,均表态将全力支持学会的工作。
通过本次工作会议,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现代社团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方法,并梳理了学会成立前各项工作流程,为召开会员大会打下了良好基础,对各工委及秘书处近期重点工作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会议要求:组织工委和秘书处加快修订完善学会章程等各项规范文件以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材料,适时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
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临时秘书处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