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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7月16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南京组织专家对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室内空气品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行了审查。
《规程》审查会
今年7月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的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正式实施,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新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增强制性条文1条,对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的设置、公示方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严格执行。 END
为推动这一强制性条文的落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规程》,作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支撑性标准,《规程》从监测设备的设计、施工、检测、维护与管理等方面对监测系统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需要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场所和各类场所需要监测的指标,是国内首部系统性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