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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2025年10月22日,《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专家评审会于江苏省疾控中心顺利召开。该团体标准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起草编制。本次会议由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组织专家对《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团体标准初稿进行评审,旨在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保障公众游泳健康安全,推动游泳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起草单位负责人马小莹详细介绍了《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及修订亮点。游泳作为一种集休闲娱乐与强身健体于一体的运动方式,深受广大民众喜爱。随着参与人数的持续增加,健康游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游泳场所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国民体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现有标准在游泳场所的卫生质量、设计布局、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较为宏观,在地方实践中存在标准细化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难以满足公众对健康游泳场所的高品质需求。此外,虽然国内外已制定了“游泳场所卫生”特别是“游泳池水卫生”管理规范,但“健康游泳场所”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健康环境营造、文化培育、促进策略、管理模式、服务供给及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研究与规范亟待加强。因此,制定一部要求更高的《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团体标准迫在眉睫。
据介绍,2025年4月,江苏省疾控环境所完成了中疾控委托的《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前期研究项目。通过前期调研,共收集到国内建筑工业、体育、文旅、卫生与监管等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55个,国外相关标准规范(WHO、国际泳联、美国、英国、法国、欧盟等)12个,并开展了调查问卷。同时,基于2016 - 2024年“江苏省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及《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前期研究成果,积累了大量实践数据,为《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团体标准提供了技术支持。
由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尹立红教授、东南大学环境学院刘聪教授、南京市疾控中心检验科刘祥萍主任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在认真审阅文件、听取编制说明后,围绕《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条款细则展开了深入研讨。专家们一致认为,《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立足我国游泳场所实际,框架结构合理,内容科学严谨,既强化了卫生安全底线要求,又兼顾了行业发展需求,对提升全国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专家们就进一步完善指标与检验方法、增加TVOC的术语定义、进一步凝练评分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修改意见。
此次专家评审会的成功召开,为《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正式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团体标准,要确保其科学性、严谨性、实用性,我们将持续完善并推进该团体标准的制定进程,力争今年全面推出《健康游泳场所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