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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由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提出并归口、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的《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三次专家评审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理事长王德明教授、江南大学校长助理张光生教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所所长丁震、生态环境部南京环科所研究员石利利、南京理工大学杨毅教授、省住建厅装饰装修发展中心高级经济师范文等专家及江阴市天邦量子涂层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宜青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爱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煜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宁而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安环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公司等参编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标准起草小组负责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郭敏研究员介绍标准相关内容,并对第二次专家评审会所提问题给出了详细修改意见和修改理由。
评审专家就修改后的标准内容展开讨论,并给出了评审意见和建议,修改后再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标准适用性、科学性。标准将于今年五月份正式出台。